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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关于进行2008年度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| |||||
作者:普通话测…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9-8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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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各单位: 根据《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、《山东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〉办法》和校字[2001]118号文件要求,现面向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测试范围 按山东省语委办的规定,我校只组织本校教职工和学生的普通话水平测试,不接收社会人员的报名。 1.我校 2.校医院、后勤、产业等部门的公共服务行业人员过去未参加测试的今年须参加。 3.所有2006级本科学生、2007级专科学生、2007年学分互认的学生、上一年测试未合格的毕业班学生都需参加测试;非毕业班的在校研究生自愿参加。 二、报名要求 1.各单位组织教职工和学生报名,必须正确无误填写《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登记表》和《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表》中的各个项目。接到本通知后可从教务处网页上下载这2种表格,不得改变格式。《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表》可到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领取。填表须按《普通话水平测试填表要求和事项》填写。 2.各单位报名时须向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提交填写好的《成绩登记表》打印稿两份、《测试评分表》两份(手写、打印皆可),并同时发送电子文档。 3.测试未达标者,下学期可报名补测。在测试范围之内而未报名的也需另外填写《成绩登记表》(不能和报名参加测试的填到一类表格),后面写明不测的原因。 4.研究生由所在院、系、所统一报名,单独填表,并须经研究生处审查盖章。 在外学习的教师,由所在单位通知并组织报名。 5.请各单位组织师生严格按规定的测试范围报名,以部门、院(系)为单位报名,不受理个人报名。 三、测试方式内容 1.教职工由省语办组织测试员来我校进行测试(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)。学生由我校组织测试,测试时间由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另行通知。 2.测试内容:1.读单音节字词100个;2.读双音节词语50个;3.朗读文章400字;4.根据测试题目自由说话(3-4分钟)。(教务处网上有训练材料) 3.测试过程全部录音上报省语委办,成绩达一级乙等者须经省语委办审查确认。 四、测试收费标准、交费方式 按省物价局、省财政厅和鲁教财字[2004]1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报名费、测试资料、办证和测试费用,学生每人30元,教职工每人55元。报名时费用交财务处,收据交至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。 五、组织及要求 1.各单位普通话水平测试负责人具体组织本单位的报名、测试和办证工作,积极配合测评员的工作。应认真做好本单位没有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教职工、学生和参加测试未合格的毕业班学生的报名工作。 2.各单位测试前在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领取《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登记表》、《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表》和《考试安排》、《应试人须知》等,以便安排测试。 3.学生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应由各院(系)负责准备好测试设备和考场。测试设备包括微机、音响、话筒、测试软件;考场应具备测试室、候测室和必要的工作条件,要求整洁肃静,标志明显,给应试人宣读须知并在醒目处张贴。每组由院(系)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协助测试员的工作;测试时须出示身份证和学生证。 4.受测人员应向所在单位或院系提供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(照片由各单位暂存),以备办理证书之用。 六、报名时间 附件: 教务处 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二○○八年九月五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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